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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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定名為“澳鄂大專人士協會”,葡文名稱為“Associação dos Graduados de Ensino Superior de Macau-Hubei”,葡文簡稱為“AGESM”,英文名稱為“Macao-Hubei Higher Education Graduates Association”,英文簡稱為“MHHEGA”。
本會為非牟利團體,以團結在澳門及湖北的澳門和湖北大專人士及培養人才為澳門的安定繁榮、祖國的富強貢獻力量為宗旨,促進澳門與湖北在經貿、文教、科技、體育、衛生和社會福利等領域的交流及研究,增進兩地發展、聯誼及互動。
本會會址設於澳門氹仔,柯維納總督馬路,第410號南新花園第6座7樓C座。經理事會同意可更改。
凡澳門居民曾就讀於湖北大專院校之學生或畢業生,或贊同本會宗旨、熱心澳門與湖北等地區的交流和聯誼之居澳大專院校畢業生,經申請獲理事會審批為會員。
甲、出席會員大會及參與本會舉辦的各項活動;
乙、繳納會費者,有權享有本會提供的福利;
丙、選舉和被選為本會各機構領導成員。
甲、遵守本會會章;
乙、維護本會的信譽,支持和參與本會的活動;
丙、繳交會費。
本會機構為:會員大會,理事會和監事會。
本會各機構之每屆任期為兩年,期滿後可改選並可連選連任。
甲、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由全體會員組成。平常會議每年最少召開一次。
乙、會員大會職權為:
1)制訂及修改會章;
2)審議每年會務報告及財務報告;
3)選出領導機構成員。
丙、會員大會設會長一人,副會長最少一人及秘書一人,其總和必為單數。
丁、會長由會員大會選出,負責監督及指導會務。
甲、本會執行機構為理事會,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最少一人、秘書長一人,理事若干人,其總和必為單數。
乙、理事會職權為:
1)執行會員大會決議;
2)規劃和組織本會之各項活動。
丙、理事長領導理事會執行會員大會決議。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工作,理事分工負責會務工作。理事長外出或因事缺席未能履行職務時,副理事長得代表理事長主持會務。理事會可設秘書處、若干部門及委員會,負責本會各項活動。
丁、本會有法律效力和約束力的文件和合約,由理事長或經由理事會議決定授權理事會其他成員代表簽署均為有效。
戊、凡有損害本會聲譽及違反本會章程之會員則由理事會按情況處分,情況嚴重者則可由理事會勸其退會,如不同意,則交由全體大會討論決定。
甲、本會監察機構為監事會,設監事長一人,副監事長最少一人和監事若干人,其總和必為單數。
乙、監事會職權為:
1)負責監察理事會之運作;
2)查核本會之賬目;
3)就其監察活動編制意見書呈交會 員大會。
丙、監事會平常會議每年召開一次,由監事長主持。
甲、經理事會建議,本會可聘請社會賢達、熱心人士為本會之名譽會長、名譽顧問,任期與應屆理事會一致。
乙、凡不再擔任會長一職者可轉任永遠會長。
本會之收入如下:
甲、會費;
乙、接受團體、企業或熱心人士捐贈;
丙、政府資助;
丁、募捐。
本會為非牟利機構;本章程未盡事宜概依澳門現行法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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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http://cn.io.gov.mo/Priv/record/5005.aspx